
44岁的庄瑞荣和妻子下岗多年,惟一的儿子小星(化名)在新都读高三,每天有10元钱用于吃饭。前日上午,庄先生发现儿子枕头下有张卡片,一看竟然是“还款提示卡”。卡是捷信担保公司制作,上面写着小星选择分期付款购买了一件产品,每月11日需还款139元,共12期,还有账号和户名。原来,儿子11月21日时在捷信担保公司设在新都迅捷通讯桂湖东路店的摊点,按揭了一台价值1390元的手机,首付了180元。
昨(24)日上午,庄先生来到新都迅捷通讯桂湖东路店,一名店员说,商场和担保公司是合作关系,按揭也是担保公司在操作,必须经他们同意才能退机。随后,庄先生找到为小星办理按揭的捷信担保公司员工胡凡。胡凡称,当时小星一直要求按揭手机,考虑他是学生,自己一开始并未同意,后来经反复询问,确认小星有偿还能力,这才办了按揭。面对庄先生的质问,胡凡表示,他将尽力在3天内把按揭手续退了,把钱还给庄先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