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了解,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除今年9月入学的大学新生可贷以外,在校大学生也可贷。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14年,利息按年计收。学生在校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,毕业后由借款人自付利息。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在县资助中心(或就读中学、高校)领取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》,并和共同借款人(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等)持借款申请表、身份证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(在校学生持学生证),原件和复印件向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借款。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后,方可获得贷款。